沉淀池

环保督察 超采矿石25万吨!直接注销5座矿山的采矿许可证完成整改历史遗留问题视而不见!督导组发现这些乱象


来源:欧宝全站app    发布时间:2024-01-02 06:55:30

  原标题:环保督察 超采矿石25万吨!直接注销5座矿山的采矿许可证完成整改,历史遗留问题视而不见!督导组发现这些乱象

  2023年10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布了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中发现的问题。

  2023年10月,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柳州市发现,柳城、柳南、鹿寨、柳江等县(区)部分矿山存在超界开采、野蛮开采、毁林占林等突出问题。

  柳州市成矿条件优越,矿产资源丰富,优势矿种为石灰岩、白云岩等非金属矿产。截至目前,全市有效矿山共167座,其中大型矿山23座,中型矿山46座,小型及以下矿山98座。开采矿种以铁矿、铜矿、铅锌矿及石灰岩、白云岩矿产为主。近年来部分企业未严格按规范要求开采,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矛盾较为突出,多次被自然资源、林业部门处罚。

  柳州市矿产资源无序开采问题比较突出。督察发现,柳城县鸿源鑫磊石材有限公司马山镇白石山矿区未采取任何保护措施,生产的全部过程中废石废渣滚落山脚压占基本农田2.81亩;该公司租用矿区边缘50多亩农田作为安全生产的缓冲区,导致山脚下农田长期撂荒,违背“非农化”“非粮化”耕地保护政策要求。

  近年来,柳州市自然资源部门对相关矿山企业越界开采行为立案查处16起。柳州市五寨山建材有限公司位于柳南区洛满镇洛河村五寨山白云岩矿项目越界开采白云石矿8.27万吨。柳江县果铜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至2023年累计3次越界开采石灰岩矿1.16万吨,2023年10月又未按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被应急管理部门立案处罚。柳城县永发白云石场年设计开采规模30万吨,2022年实际开采55.64万吨,超规模开采25.64万吨。

  柳州市矿产资源开发毁林占林问题频发。近年来,全市立案查处涉矿非法占林案件126起,毁林占林面积1530.90亩。柳城县社冲乡会龙石场年产200万吨石灰石及石块加工配套项目未办理林地征占用手续,非法占用社冲村下木康屯李家寨岭林地98.55亩,其中公益林62.25亩。广西建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未办理林地征占用手续情况下,在鹿寨县黄冕镇大端村矮山屯非法占用林地67.92亩。鹿寨县芝鑫矿业有限公司平山镇红岩矿区非法占用林地开采石场和修路,非法占用林地面积52.43亩。

  部分矿山企业重资源开发,轻生态环境保护,不同程度地存在水土保持设施不完善、矿区水土流失严重问题。柳城县沙埔大安顺兴石灰厂矿山开采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未获行政审批批复就已开工建设。柳州祥云建材有限公司太阳村镇灯草山石灰岩矿项目执行水土保持方案不到位,水土保持方案要求采矿区建设截排水沟2880米、沉砂池3个,实际建设数量均为0。广西钢亿矿业有限公司牛栏冲壮元山石灰岩矿项目未落实水土保持措施,没有建设连接沉砂池的导流沟,沉砂池长期没办法发挥效用,造成大量泥砂碎石排入周边农田。

  2023年10月,自治区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桂林市发现,恭城县蒲源矿区花岗岩矿粗放式开采,绿色矿山管理上的水准不高,倾倒弃土弃石、水土流失等现象普遍,生态环境破坏问题突出。

  恭城县蒲源矿区是砂石土矿产资源集中开采区,开采主矿种为饰面用花岗岩。20世纪90年代有矿山108个,形成恭城县莲花镇蒲源饰面用花岗岩集中开采区,经过近十多年的矿山整合,蒲源矿区保留了5个采矿主体,分别是恭城县莲花镇蒲源倒流水花岗岩石场有限公司饰面花岗岩矿(简称倒流水矿)、恭城县莲花镇蒲源大财石场有限公司饰面花岗岩矿(简称大财矿)、恭城县莲花镇蒲源泰和花岗岩采石场有限公司饰面花岗岩矿(简称泰和矿)、恭城县莲花镇蒲源大方采石场有限公司饰面花岗岩矿(简称大方矿)、恭城县莲花镇蒲源同发石场有限公司饰面花岗岩矿(简称同发矿),批复年开采饰面花岗岩矿石量共38.55万立方米。上述矿山均列入“半边山、一面墙”整改范围,自治区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简称自治区整改方案)明确的整改完成时限为2023年6月30日,桂林市于2023年6月29日以直接注销片区5座矿山采矿许可证的方式完成整改。但督察发现,5座矿山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矿权处于重新出让阶段,历史遗留问题尚未开展现场治理工作。

  恭城县蒲源矿区5座矿山长期未按照开发利用方案进行粗放式开采,矿体荒料率23%左右,77%成为废土废石。矿山未按规范设置弃土弃石场,倾倒废土废石约0.4亿吨,造成矿区外大面积生态环境破坏,同时未采取比较有效水土保持措施,大量水土流失,安全和地质灾害隐患突出,影响周边群众生产生活。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广西采石采矿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后,自治区整改方案要求全区推进“半边山、一面墙”式矿山治理,提高矿山开采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但截至目前5座矿山还停留在矿权整合、出让阶段,尚未开展废石清理、土地复绿复垦等整改工作。

  倒流水矿、大方矿是2021年8月创建的市级绿色矿山;同发矿、大财矿、泰和矿是2021年12月创建的市级绿色矿山。本次督察发现,部分矿山绿色发展水平低,绿色矿山重创建轻管理,获批后有关部门跟踪指导不够,5座矿山均已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但日常监管不到位,生态修复整改进展缓慢,效果较差,与绿色矿山的标准差距大。2022年6月在桂林市绿色矿山“回头看”复核工作中,因存在“半边山、一面墙”开采,不符合绿色矿山的标准,大方矿被移出绿色矿山项目库,距离获批时间不足一年。

  2020年7-10月,5座矿山均存在不同程度的越界开采行为,有关部门进行处罚后,越界开采行为仍时有发生。2021年至2022年期间,大方矿、倒流水矿再次越界开采,有关部门于2022年11月立案查处并罚款,以罚代管,没有按照“谁破坏、谁治理”“边开采、边治理、边修复”的原则督导矿山企业依法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义务,在压实矿山企业主体治理责任方面不够严格、不够有力。

  恭城县莲花镇马湾石材加工园区原有一家废石再生加工公司,退出经营后至今无新企业接管,大量废石废渣未处置;部分企业将石材加工边角料、废渣等固态废料随意堆放于国道旁空地上,堆场未采取比较有效“三防”(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恭城县闽顺、闽发、闽兴等石场在国道旁临时租赁村民土地作为堆料场,大量物料、废渣露天堆放,粉尘厚积路面。

  2023年10月,自治区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贵港市发现,平南县港口码头提档升级工作滞后,配套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不到位、措施落实不力,港口码头行业污染防治短板明显。

  平南县在全力发展港口经济的同时,没有同步推动码头行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计划于2020年年底完成的老码头综合整治提档升级工作进展缓慢,截至2023年8月,多数码头仍停留于前期审批审查手续当中,在未完善港口码头环保、安全等设施设备情况下经营及作业,生态环境问题依然突出。

  广西平南县罗洪石业有限公司在未完善港口码头环保、安全等设施设备情况下经营及作业。(拍摄于2023年9月6日)

  根据2019年8月《贵港市老码头综合整治提档升级工作方案》,平南港区获得提档升级批复的老码头企业共12家;撤销经营许可的码头37家,包括不在《贵港港总体设计(2035年)》规划岸线范围内的、没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的、位于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等3类港口码头。2023年8月27日,现场核查平南县码头时发现,获得提档升级批复的12个码头中,6个未获得项目核准批复,6个未获得土地使用证,12个未获得防洪评价报告批复,8个未获得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另外无需提档升级的广西武林港务商业贸易有限公司尚且还没有取得水利部门审批手续。随机抽查8个“提档升级类”码头、2个“撤销经营许可类”码头及1个无需提档升级码头,在手续不全情况下,均有船只停靠作业。

  广西矿冶原料有限公司、广西平南县华伟石业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在无行政许可手续情况下经营作业。(拍摄于2023年8月27日)

  督察组对平南县8个“提档升级类”码头进行实地核查发现,大部分码头未按提档升级工作方案要求提高装卸工艺,建设坡岸防护、环保设施、挡土墙等;码头现场管理粗放,原料沿江露天堆放,降尘措施不到位,场区排水沟堵塞,晴天时扬尘污染明显,雨天时雨水冲刷物料形成雨污混流水直冲浔江,造成沿江物料和水土流失。平南县《码头整治情况核查情况表》显示广西平南县盛森石业有限公司已拆除港口设施,但现场检查时发现码头仍在违规进行物料装船作业,装卸工艺简陋,砂石物料由货车司机自行操作卸料装船,环保措施配置不到位,砂石物料撒漏严重,污染江面。广西武林港务商业贸易有限公司码头正在建设的150立方米沉淀池尚未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广西平南县建祥矿业有限公司和平南县丹竹镇金业建材厂属于“撤销经营许可类”码头,但现场核实时,两个码头均保留装卸设备,生产区正在进行洗砂作业。

  广西平南县盛森石业有限公司码头违规经营,砂石物料由货车司机自行操作卸料装船,砂石物料撒漏严重,污染江面。(拍摄于2023年8月27日)

  广西平南县建祥矿业有限公司属于“撤销经营许可类”码头,检查时生产区正在进行作业。(拍摄于2023年9月6日)

  贵港市老码头综合整治提档升级原计划2020年年底前完成建设验收,后将码头专项整治期限推迟到2022年6月。但平南县交通运输等行业主管和监管部门对码头手续办理、设施升级、生态环境等问题解决推动督导缺乏力度;水利部门牵头实施的平南县浔江二桥至丹竹段清四乱综合整治工作推进缓慢,其完成时限从最初的2021年3月数次延迟,直至2023年6月才上报基本完成,影响提档升级码头行洪论证报告审批。导致码头提档升级工作直至督察进驻仍无明显进展,12个码头无一完成验收。

  广西矿冶原料有限公司、广西平南县华伟石业有限公司等码头作业区附近江面形成“污染带”。(拍摄于2023年8月27日)

  2023年10月,自治区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百色市发现,部分矿山非法采矿问题突出,生态修复进展缓慢,破坏生态环境问题较为严重。

  百色市是我国西部矿产资源富集区,也是我国典型的生态环境脆弱地区。据统计,百色市现有生产矿山71座,在建矿山33座。过去长期大规模、无序的采矿活动,以及现在时有发生的非法采矿行为,导致自然资源浪费和地形地貌景观破坏等问题,严重损害生态环境。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全区“十四五”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的通知》,“十四五”期间,百色市需要修复废弃矿山1459公顷,其中历史遗留矿山1091公顷,有责任主体废弃矿山368公顷,但部分矿山生态修复进展缓慢。

  督察发现,2021年以来百色市查处涉矿案件171起,其中无证非法开采96起、越界越层开采75起,非法采矿案件高发频发。田东县那拔镇陆么石灰岩矿有限公司陆么石灰岩矿,非法越界开采石灰岩矿,先后3次被自然资源、林业等部门处罚。田东县布兵矿业有限公司田东县祥周镇嫩山金城石灰岩矿因安全风险隐患问题于2019年8月被田东县应急管理部门责令整改,但该公司于2019年至2021年11月先后两次以安全整治为由越界开采石灰岩矿27.72万吨。此外,近期自然资源督察指出,平果市顺全隆建材有限公司马头镇板江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靖西市益佳矿业有限公司新靖益佳石灰岩矿等多家矿山企业,也不同程度存在类似以排危除险、边坡整治、生态修复为名行非法采矿之实的问题。

  督察发现,百色市已完成废弃矿山修复561.32公顷,其中政府负修复责任的历史遗留矿山532.37公顷,有责任主体的废弃矿山28.95公顷,分别完成2023年度计划任务的86.49%和22.78%,完成“十四五”任务的34.17%和4.73%。百色市仍有83.19公顷的历史遗留矿山和98.19公顷的有责任主体废弃矿山需在2023年完成修复,任务艰巨、难度极大。督察还发现,田林县巨金投资有限公司田西高速公路砂石料场越界非法开采石灰岩矿,开矿产生的碎石粉随意堆放在地面,覆盖面积3.68公顷,严重破坏植被,2020年11月被责令停产,时隔3年未按规定开展生态修复,现场大片碎石,雨水冲刷石粉至坡底耕地。自然资源督察提出整改要求的10家矿山企业,恢复治理工作进度缓慢,部分矿山至今还没开展治理工作。

  田林县高龙乡亿辰石料开采有限公司高龙乡龙显垭口石场开采方式简单粗暴,长期违规野蛮开采,留下大面积岩石,现场满目疮痍,严重破坏当地脆弱的生态环境,对后期恢复治理造成非常大难度。

  2023年10月,自治区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发现,贺州市部分采矿企业存在违规排弃废土、废石、废渣行为,水土保持措施落实不到位,水土流失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突出。

  贺州市矿产资源丰富,拥有饰面花岗岩、饰面大理岩等有用矿产60多种,截至目前全市共有128个矿区获得采矿许可证。近年来,贺州市对矿山开发利用进行了大规模整治,取得了积极成效。但现场督察三县两区20个矿区,发现各矿区任旧存在水土保持措施不到位问题,其中部分矿山水土流失较突出,破坏周边生态环境。

  根据《水土保持法》第三十八条的要求,对废弃的砂、石、土、尾矿、废渣等存放地,应当采取拦挡、坡面防护、防洪排导等措施。现场督察发现,贺州市平桂区鹅塘镇贺州市合盛石材有限责任公司湴田西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区弃渣、弃石堆放场所未采取拦挡措施,大量弃渣、弃石滑落,侵毁部分耕地。平桂区望高镇黄沙庙排废区堆积的大量废石废料未采取拦挡、截排水、坡面防护等措施,砂石土滚落导致下方排洪沟被填埋,丧失排洪功能。钟山县花山瑶族乡花山矿区对部分废弃的砂、石、土等存放地未采取拦挡、坡面保护措施,水土流失进入花山河,导致下游河段河水浑浊,河床沉积大量砂石。

  根据《水土保持法》第二十八条的要求,矿山开采过程中废弃的砂、石、土应当堆放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并采取一定的措施保证不产生新的危害。相关矿山水土保持方案也明确弃渣和弃土按“先挡后弃”的原则,先修建挡土墙和截排水沟措施,然后再进行弃土、弃渣。督察发现,昭平县富利来石材有限公司架涧冲石材场砂岩矿区、华安石英矿场均未将弃土堆放到专门场地,也未修建挡土墙和截排水沟,将弃土直接推到路边山坡滑落,水土流失现象突出,其中华安石英矿场将大量表土倾倒于公路的边坡上,严重威胁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八步区桂岭镇大竹山矿区将产生的碎石野蛮倾倒丢弃,任由大量碎石滑落于陡坡、山涧,毁坏植被,并存在泥石流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