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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法讲理 隐秘而伟大!带你了解国家安全知识


来源:欧宝全站app    发布时间:2023-12-20 15:56:06

  “国无防不立,民无防不安。”国防是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生死存亡的根本大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每一位公民,都应当增强国防安全意识,掌握国防安全知识,开展国防教育的重要性就在于此。

  国防是适应国家安全与发展的需要,保卫国家领土、领海、领空主权完整,防备敌人侵略,而采取的以军事为主体及与军事有关的政治、经济、科技、外交、文化等等一切措施的总和。国家为了祖国的安全,制定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等20多部法规,以完善国家防务,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热情参加,共同维护国家安全。

  我国国防的性质最重要的包含三个方面:第一,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保卫祖国是全体中国人民的神圣职责,即我们的国防是全国人民的国防。第二,我们坚持独立自主的外交政策,奉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我国的国防不受外国势力的影响,不与任何国家或国家集团结盟,即我们的国防是独立自主的国防。第三,我国属于发展中国家,永远不做超级大国,不搞霸权主义,我们别任何国家的一寸土地,也不允许任何国家侵占我国的一寸土地。即我们的国防是积极防御的自卫型国防。

  一是国防与国家同生共亡。二是国防是国家抵御外来入侵和保证国家安全的有力屏障。三是国防是遏制战争,维护世界和平的力量。

  一是国家发展的良好环境离不开国防。二是国防事业可以为经济发展助力。三是国防建设能直接或间接地产生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一是国防是维护领土完整和祖国统一的重要保障。二是国防是应对和民族分裂势力的有力武器。三是国防是化解国际社会各种矛盾的有效手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第三条规定:国家通过开展国防教育,使公民增强国防观念,掌握基本的国防知识,学习必要的军事技能,激发爱国热情,自觉履行国防义务。并规定了学校、社会、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的国防教育。国防教育是真正的国家教育,同公民教育一样,应该是贯彻一个人一生的教育和引导。

  近日,河北省廊坊市文安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发布《关于我县新兵刘伟业拒服兵役的情况通报》,全文如下——刘伟业,男,汉族,文安县大留镇人,2002年10月出生,2023年3月从文安县应征入伍,服役于武警某部队。该同志自入伍以来,多次以胸痛为由逃避训练,经部队体系医院检查,各项指标均正常后,又以自身心理抑郁伴有自杀念头为由,向部队骨干反映无法适应部队学习、训练、管理、生活,请求作退兵处理。经部队、县征兵办、乡镇干部、家长多次做思想工作均无效果。4月25日,武警某部队对刘伟业作出除名处分。

  刘伟业拒服兵役的行为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关于解决入伍新兵拒服兵役问题暂行办法》等相关法规,为惩戒本人、警示他人,对刘伟业拒服兵役行为作出如下处罚:

  1.取消个人和家庭优待,并按照当年大学生义务兵优待金2倍标准,处以经济处罚62550元;

  2.不得录用为国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录用为辖区范围内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企业和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人;

  3.自2023年6月1日起,两年内不得办理入学、升学、复学等手续和参加成人教育考试;

  4.公安机关在其户籍系统“兵役状况”栏永久标注“拒服兵役”字样,纳入履行国防义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两年内不得办理出国(境)手续;

  兵役义务是公民最重要的一项国防义务。它要求公民依照国家法律规定,在军队中服役或在军队之外承担有关军事方面的责任。我国兵役法第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受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本法的规定服兵役。”并对征集对象、免征对象、缓征对象、不征对象和征集方法作了原则规定;对拒不服兵役的规定了惩戒措施;还规定公民履行兵役义务有服现役、服预备役和参加民兵两种形式,其中,应征服现役是公民依法履行兵役义务的主要形式,服预备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公民依法履行兵役义务的普遍形式。

  2020年4月,在辽宁大连务工的赵某找到了一份帮助规划设计师叶某拍摄城市风景照片的兼职。工作第一天,在叶某的遥控指挥下,赵某先后来到大连的港口、造船厂周边拍摄照片,并记录下沿途的地理环境,通过手机发送给叶某。当天,赵某收到了200元转账。然而,赵某在看见新闻媒体关于国家安全的宣传之后,警醒了起来。他想:“感觉这些案例和我做的极为相似,我非常后悔,感觉不应该这么做。”于是,赵某在家人陪同下主动向国家安全机关自首。鉴于赵某主动投案,且尚未对我国国家安全造成实质危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对其免除处罚。

  我国宪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维护国家统一,主要是指维护国家领土的完整,任何公民都不得破坏、变更和以其他各种各样的形式分裂肢解国家领土;维护国家政权的统一,不允许任何公民以各种方式分裂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的统一,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方式把国家主权割让给外国。

  2022年4月10日下午6时许,吴某指挥肖某在郧西县上津镇绞肠关村一工地操作挖机挖沉淀池时,疏忽大意将西安至武汉国家一级传输国防光缆挖断,造成西安至武汉国防光缆通信阻断155分钟。经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统计,光缆被挖断造成的损失为人民币161.8万元,其中通信阻断损失98.4万元;线万元;线万元。

  郧西县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认为,吴某、肖某明知其施工区域埋设有国防光缆,仍疏忽大意将其挖断,造成很严重后果,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九条的规定,构成过失损坏军事通信罪。鉴于两被告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是自首;积极协助抢修光缆,赔偿了部分损失,取得了受害单位的谅解,依法从宽处理,作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的判决。

  国防光缆也称军用光缆,是仅供军方使用,用来传递信息、通信的光缆,和平年代,大多数都用在各部队之间互通有无,在战争时期,则是传递军事信息的重要方法。我国国防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公民和组织应当保护国防设施,不得破坏、危害国防设施。”

  曾在某部委从事外语翻译工作的张某,在驻外期间,结识了自称是该国外交部的A某等人。A某等人的实际身份是该国间谍情报机关人员,在与张某熟识之后,以高额报酬为诱惑,通过套取和索要等方式,要求张某提供情报。张某在明知对方企图的情况下,仍无视法纪,数年间向对方提供了数十份涉及我国内政外交的涉密文件资料,其中绝密级、机密级文件达14份。国防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公民和组织应当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国防方面的国家秘密,不得非法持有国防方面的秘密文件、资料和其它秘密物品。”2016年,国家安全机关破获此案,张某被处以刑罚。

  我国宪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人民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国际主义、的教育。”国防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公民应当接受国防教育。”

  国防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公民和组织应当支持国防建设,为武装力量的军事训练、战备勤务、防卫作战等活动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一是增强国防观念,认识国防的重要意义。积极学习国防教育理论,理解研究国防知识。只有我们具有了一定的国防观念,才可能积极学习国防知识和军事技能,主动履行国防义务,国无防不立,民无防不安,国防是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生死存亡的根本大计,国防与中华民族每一个成员息息相关。

  二是认识历史,增强爱国情操。从近代历史很容易看出,落后就要挨打,不团结,不爱国就会面临亡国灭种的危险。国家兴亡匹夫有责,作为华夏子孙,我们要用自己的身躯捍卫我们的国土。

  三是认识世界,认识现实。多看国际新闻;了解现实、了解世界形势、国家状况;关心国家大事。不难从国际形势中看到,虽然表面上和平,但任旧存在危险,我们该时刻警惕。

  四是努力学好科学知识。只有我们学好了科学知识,有了一技之能,才能谈得上报效祖国。只有学好了科学知识,我们才可以成为合格的四有新人,成为合格的接班人。

  五是掌握国防知识。我们应当了解和掌握有关的国防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例如:国防基础理论、军事知识、国防历史、国防形势、国防法制等等。

  七是自觉履行国防义务。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应该履行的义务。自觉形成“为国防尽义务光荣”的良好社会风尚。

  一寸山河一寸金,寸寸国土连我心,和平发展当居安思危,钢铁长城需全民共筑。